贵州出台政策做好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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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办公厅获悉,近日省**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其中提出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补助50万元;认定为**农民工创业**园的,***补助50万元等。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统筹抓好**群体就业创业、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和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奖的***、新成果、新工艺等**创业项目,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不高于3万元的支持。

全力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围绕省内外用工市场需求和我省产业发展需要,以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和2760个深度贫困村为**,对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开展全员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让他们有业可就,确保每一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

鼓励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苗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其中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和就业扶贫基地建设,促进更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大就业见习力度,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补助5万元。允许***补助与就业见习补贴一并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元,补贴范围增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实行低保渐退机制,低保人员就业创业后,视其工作稳定情况,给予3至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低保人员享受义务教育或全日制非义务教育毕业后就业创业,视其工作稳定情况,给予6到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投稿作者:mobile_94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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