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陈琳)今天起,由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修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开始在*都之窗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买卖合同将自行成交版和经纪成交版合二为一,并明确房屋成交价格的构成及金额,减少“阴阳合同”交易。一同征求意见的还有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存量房屋经纪服务合同》**文本,根据出售和购买的需求,分别有两个文本。此次征求意见截至12月26日。
本次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自行成交版和经纪成交版合二为一,并将涉及经纪服务的内容纳入经纪服务合同文本予以规范。合同中增加了特别提示和术语解释两个部分。特别提示部分主要针对预告登记、规避税收监管的法律后果、冒名出售房屋、不动产登记等条款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交易的影响进行提示说明。
据悉,旧的合同文本至今已使用十年,在此期间,关于房屋买卖相继**了新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新文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有效衔接,****人与买受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从根本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合同明确房屋成交价格的构成及金额,在文本中明确“该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已全部包含在上述房屋成交价格内”,并进行了详细列举,防止买卖双方为了规避税收,将房屋成交价格拆分为净房屋价格和装饰装修等价格的情况发生。同时文本要求房屋转让价款、申请贷款与申报的房屋价款、缴纳税收时申报的房屋价款一致,减少交易中出现的“阴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