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援助。根据**识别情况,将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政策措施等信息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入户走访、招聘会等多种途径告知贫困家庭,对贫困人口提供均等化的免费就业服务,每年至少提供3个以上岗位信息。
鼓励企业吸纳。对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
就业援助服务。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给每人发放2000元的求职补贴,帮助其降低求职成本。
强化职业培训。依托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落实资金、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采取**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和家政服务培训。
鼓励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依托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入户走访,**认定、登记造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其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